学习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别放松警惕,持续努力,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。
关于带动人才就业的政策,综合多部门文件及地方实践,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:
一、财政补贴与资金支持
对招用高校毕业生、离校未就业青年及失业人员的企业,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吸纳就业补贴。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
- 每带动1人就业满1年,给予2000元补贴,最高不超过10万元,期限3年。
- 支持企业注册3年内的单位,招用本地户籍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,缴纳社保满1年。
职业技能培训补贴
支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,聚焦先进制造、现代服务等领域,每年培训超1800万人次。
二、税收优惠与金融支持
税费减免
- 延续降低失业、工伤保险费率,落实稳岗返还、专项贷款及社保补贴政策。
- 对创业企业实行担保贷款、税费减免,降低创业门槛。
金融支持
- 通过国家产融合作平台,引导金融机构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投贷联动、投投联动。
- 支持创业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获取财政资金支持。
三、就业服务与权益保障
招聘与职业培训
- 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3.2万场,提供专车、包机等精准输送服务。
- 推广“互联网+”创业培训模式,如“慕课”,覆盖不同创业群体。
权益维护
-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乱象,查处就业歧视、虚假招聘等行为,畅通投诉渠道。
- 建立见习期补贴机制,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人员给予剩余期间补贴。
四、特殊群体就业保障
灵活就业与农民工
-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障,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制度。
- 鼓励发展家政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,创造居家灵活就业机会。
困难群体帮扶
- 对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启航计划,提供职业指导与实践机会。
- 实施“一人一策”帮扶未就业困难毕业生,优先推荐岗位及培训资源。
五、区域协同政策
重点地区专项行动: 如东北老工业基地、资源枯竭城市等实施促进就业行动,支持产业转型带动就业。 城市群协同发展
以上政策覆盖财政、金融、服务等多维度,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精准落实。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,及时了解最新申报流程及补贴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