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愿你保持坚持不懈,迎难而上的精神。
关于学校离校工作的办理,需根据学生类型(如毕业生或教职工)和学校具体要求进行。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
教务处负责核对毕业生信息,完成学籍档案管理及毕业证、学位证办理,通常在6月5日完成学位评定后发放相关证书。
学生证注销
各学院需在指定时间(如2023年6月27日)组织学生证注销,提交注销名单至学生工作处。
党团组织关系转接
- 党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理,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- 团组织关系可通过"智慧团建"平台或现场办理。
档案与社保转移
- 档案移交至省人才市场或指定机构。
- 社保关系转出至户籍地社保机构。
费用清算
结清学费、住宿费、欠费及培养费等,办理保险关系终止手续。
离校证件办理
领取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,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二、教职工辞职流程(教师类)
提前申请
提交书面辞职申请,学生需提前30天(教师建议1个月)提交至所在部门。
审批流程
- 部门领导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- 人事处审查相关费用及工作交接事项。
工作交接
完成工作交接,归还教学设备、资料,确保无遗留问题。
档案与社保转移
档案移交至人才交流中心,社保关系转出。
三、注意事项
时间节点: 毕业生需关注学校通知,通常在6月底至7月初集中办理;教职工需结合学校具体安排(如30天或1个月)。 材料准备
特殊情况: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。
建议办理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,确保手续合规。